为还赌债,保安私收停车费约十万元
事情败露保安逃跑,致众车主无法停车;其投案后已被南宁警方刑拘
保安发放给车主的汽车停放证。 图片来自网络
广西新闻网-南国早报南宁讯 (记者彭宁莉 通讯员陈桂恩)南宁市鲤湾路某单位因车位不足,数十名职工只好在附近一小区租车位,并一次性交了一年的停车费,不料仍遭遇无法停车的情况。这是怎么回事?12月12日下午,随着该小区保安苏某到派出所自首,车主们才恍然大悟。
交了停车费却没法停车
12月11日,星湖派出所接到车主代表报案,称他们数十人在鲤湾路的易土居小区租了车位,每个人都一次性交了一年的停车费2400元,并且有小区保安苏某给他们开具的收据,上面还盖有“国土资源”字样公章。交费后,车主们还领到了车辆出入证。可在11日上午,这些车主不仅被禁止将车停进小区,还得知收钱的苏某跑了。车子不让停,钱也打了水漂,约40名车主不知如何是好。
原来,此前已有小区业主跟物业反映过苏某收取停车费的问题,苏某自知事情败露于12月8日就跑了。12日下午,苏某迫于压力,自行到派出所投案自首。南宁市青秀公安分局刑侦三大队民警随即将苏某带回审查。经审讯,苏某道出了自己违法收取停车费的缘由。
停车费为保安私自收取
原来,苏某今年61岁,是一名退休教师,离异,目前为独居状态,每月有近6000元的退休金。苏某的日子本该过得不错,可自从他2012年玩上网络赌博后,退休金越来越难以满足他的开支。“一开始他只是小赌,但随着赌注越下越大、赌瘾越来越重,直到他一次性输了40多万元,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。”办案民警说。
考虑到仅凭每个月几千元的收入根本无法偿还赌债,苏某从今年3月开始,经与广西朋宇组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协商,达成口头协议,即朋宇组物业公司委托苏某代管易土居小区,双方还签订了一份交接文书,但并不具法律效力,且物业公司也没有和苏某签订劳动合同。不过,也是从3月开始,易土居小区的所有物业费、水电费等都交给了苏某,并由苏某进行分配、代发另外两名保安的工资。到了5月,苏某在未经物业公司、小区业主同意的情况下,陆续收取小区对面某单位职工的停车费,一个车位2400元/年。
因为易土居小区属于单位宿舍,没有成立业委会,为让租车位的车主信以为真,苏某还私自刻了一个小区公章,像模像样地开具盖章收据给车主,同时还制作分发小区出入证。最终有数十名车主租了车位,约十万元停车费被苏某收入囊中。
所收钱被用于偿还赌债
警方称,苏某收到的停车费以及物业费、水电费共十万余元,很快就被他用光,大部分用于偿还赌债。得知自己的行为败露后,苏某考虑到自己无钱可退,决定潜逃,但此后迫于压力,最终还是选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
苏某在接受审讯时辩称,自己之所以收取停车费,也是为了填补小区水电费的亏空。对于众多车主交的停车费打了水漂,苏某提出补偿办法,他称愿意写下欠条给缴费车主,待自己具备经济能力后再归还。
目前,苏某因涉嫌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国家机关公文、证件、印章罪,被青秀警方刑事拘留,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警方提醒广大市民,缴纳停车费应注意索要有效凭证,如收据、发票等。同时,也应对物业公司的资质进行核实,并核实收费员工是否与物业公司签订了有效的劳动合同,以免发生纠纷时难以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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